法制网北京7月18日讯 记者郄建荣 环保部今天通报了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环保部说,目前经当地政府与群众积极沟通,具体赔偿事宜已基本达成一致,赔偿款已赔付到位。
环保部表示,这起案件是环保部督办的案件之一。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2016年,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省督察期间就曾接到举报。当时的举报称,该企业化工气味难闻,污水排到庄稼地里,污染庄稼4千多亩等。第五督察组将此举报转交地方查处。
接到第五督察组转办件后,地方启动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以来,该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多次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四氯化钛泄漏。召陵区政府及市、区环保部门多次责令该公司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停产整治等措施。
2016年以来该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再次发生泄漏事件,为此,2016年6月,漯河市环保局对这家企业废气泄漏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行政处罚15万元。
今年当地群众通过“010-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反映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污染,导致多名群众聚集的问题,环保部立即进行督办,责成河南省环保部门进行查处。
环保部透露,经调查,该公司因操作不当发生尾气泄漏事件,对周围农作物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召陵区环保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完毕。
同时,鉴于该公司在整改期间再次发生泄露,召陵区环保局对其从重处罚,对其上料车间配电设施和传输带进行了查封,召陵区政府致函供电公司对其实施限制供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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